湖北航天高級中學黨委 2018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全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中共湖北省委關于印發<中共湖北省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的通知》(鄂發[2016]13號)、《中共湖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鄂發[2014]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湖北航天高級中學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如下:
一、黨委的集體責任湖北航天高級中學黨委承擔學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到學校辦學發展全局中來,統籌謀劃、整體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傳達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市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學校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少于2次。
2.每年年初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明確任務,分解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切實履行好班子成員和部門、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3.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領導班子成員每年開展專題調研不少于1次,與分管部門、支部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不少于1次。
4.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2次領導小組會議。督促指導各部門、支部制定落實主體責任清單。
5.每年年底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檢查校屬部門、支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6.每年底向市紀委書面報告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
(二)選好用好干部
7.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選人用人標準,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8.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激勵干部擔當作為,著力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
9.每年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自查和定期檢查。
10.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不斷激發干部隊伍活力。
11.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教育,對輕微違紀問題早查處。
(三)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
12.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市委75條具體要求,繼續深化“三風”、“四難”、“五項整治”等工作,以問題為導向,不斷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回應群眾的關切,防止和糾正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工作的滿意度。
13.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兩學一做”專題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認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堅決遏制“四風”反彈。對“四風”問題保持高壓態勢,對隱身變異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深挖細查。
14.密切聯系群眾,健全群眾意見建議收集、分析、辦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完善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蹲點聯系等制度,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15.把嚴明紀律貫穿于日常教學監督管理之中,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其他黨內法規制度,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16.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把黨紀黨規、從政道德等納入中心組理論學習和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內容。認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活動。加強廉政文化建設,進一步推動廉政文化進校園。
17.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履行職責。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18.加強懲防體系建設,構建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完善防控舉措,落實防控責任。加強對招生收費、物資采購、大型項目建設等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監管,防止權力濫用。
19.認真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嚴格規范決策程序。
(五)支持執紀執法工作
20.全力支持保障市紀委派駐政協紀檢組開展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組的監督。
21.支持市紀委派駐政協紀檢組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貪必肅,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二、黨委書記的第一責任
湖北航天高級中學黨委書記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一)加強研究部署
1.主持召開黨委會,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市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做好研究謀劃、動員部署、責任分解、督辦落實、責任追究等組織領導工作。
2.每年年初與校領導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抓好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
3.每年至少2次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4.對設計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文件,第一時間簽批,提出意見,督促辦理。
(二)準確把握廉政狀況
5.加強對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校屬部門、支部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監督,及時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動態和廉政狀況,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警示。
6.每年至少開展1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專題調研,解決具體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7.全面了解信訪舉報、網絡輿情、審計報告、巡視反饋等方面的情況,掌握廉情動態。
(三)大力支持執紀執法工作
8.發現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向市委、市紀委報告,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查處。
9.支持市紀委派駐政協紀檢組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排除阻力和干擾,強化問責追責。
(四)高度重視廉政教育
10.帶頭接受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每年至少安排1次專題學習活動。
11.部署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等主題教育活動。每年為黨員干部至少上1次廉政黨課。
12.大力支持和帶頭參與廉政文化建設,營造廉榮貪恥的良好氛圍。
(五)帶頭開展檢查考核
13.每年帶隊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對被檢查部門、支部提出工作要求。
14.強化檢查結果運用,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門、支部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六)做廉潔從政表率
15.帶頭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自覺接受監督。模范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市委75條具體要求。
16.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帶頭執行集體議事規則。嚴格執行黨內組織生活、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
17.從嚴教育監督管理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三、學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職責范圍內的主體責任
學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應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做到業務工作分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就落實到哪里。
(一)主動研究部署
1.掌握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現狀,結合業務特點,指導、督促分管部門和支部制定具體的防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和落實措施,做到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實、同考核。
2.每年召集分管部門、支部主要負責人舉行專題會議,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安排部署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
3.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門、支部開展1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調研,分析研究問題,提出工作要求和對策建議。
(二)支持查辦案件
4.對發生在分管范圍內的違紀違法問題和不正之風,及時向學校黨委報告。
5.大力支持市紀委派駐政協紀檢組和學校紀委對分管范圍內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強化責任追究。
(三)加強督促指導
6.加強對分管部門、支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督促、指導,推動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
7.及時采取批評教育、談話提醒、警示談話等方式加強對分管部門、支部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
8.指導督促分管部門、支部對巡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等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參加檢查考核
9.每年帶隊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對被檢查部門、支部提出工作要求。
10.對分管部門、支部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問題較多、綜合評價排名靠后的,及時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嚴格廉潔自律
11.帶頭遵守黨員干部廉潔自律規范,嚴守黨的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六條意見、市委75條具體要求。
12.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黨內組織生活、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
13.從嚴教育監督管理配偶、子女、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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